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介紹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證券簡稱:新農股份;證券代碼:002942),股票交易價格連續3個交易日(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3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對重要問題的關注、核實情況說明
針對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就相關事項進行了核實,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經營情況、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確認,本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四、上市公司認為必要的風險提示
公司鄭重提醒投資者特別關注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風險因素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第四節風險因素”等有關章節關于風險的提示,上述風險因素將直接或間接影響公司的經營業績。
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再次關注以下風險因素:
(一)市場風險
1、市場競爭風險
至2014年底,我國獲得農藥生產資質的企業近2,000家,其中原藥生產企業500多家,主要以生產仿制農藥產品(外國公司在我國專利到期后的農藥品種,沒有產品專利的保護)為主,企業多、小、散的問題比較普遍。與此同時,國際農藥行業巨頭逐步進入國內市場,進一步加劇了行業競爭。本公司在國內較早引入了三唑磷、毒死蜱等產品,經過公司持續的技術創新和生產工藝改進,公司主要產品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顯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可能會吸引潛在競爭對手進入細分市場,導致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加劇,影響公司業績。
《農藥工業“十三五”發展規劃》顯示,我國農藥行業“十三五”期間的主要任務是繼續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到2020年農藥原藥生產企業數量減少30%,行業集中度將不斷提高。因此,若在農藥市場整合的過程中,本公司未能在規模、管理、營銷、技術等方面占據競爭優勢,未來將面臨較大市場競爭風險。
2、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采購額占營業成本的比重分別為82.48%、78.39%、84.17%和76.53%。本公司主要原材料種類較多,主要為石油化工行業的下游產物。報告期內,受石油化工行業波動、原材料市場供求關系變動等因素的影響,公司主要原材料價格出現了一定波動,增加了公司運營的風險。
原材料采購價格的變化是導致公司毛利波動的重要因素。如果未來原材料的價格出現大幅上漲,而本公司不能有效地將原材料價格上漲的壓力轉移或不能通過技術工藝改進創新抵消成本上漲的壓力,將會對本公司的經營成果產生不利影響。
3、農藥產業政策變化的風險
為解決農產品農藥殘留問題及保證食品安全,各國均陸續出臺對高毒性、高殘留農藥的禁用、限用措施,對相應農藥生產企業的經營直接產生較大的影響。
2013年12月9日,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發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申請,停止批準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新增登記;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銷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記,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公司毒死蜱原藥、制劑類產品及三唑磷原藥、制劑類產品的農藥登記情況如下:
公司生產的毒死蜱制劑和三唑磷制劑的防治對象包括:水稻、棉花、蘋果樹、柑橘樹、荔枝樹、花生、草地及衛生(白蟻防疫)等,均不包含蔬菜類別,不屬于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中限用、禁用的范疇。
因此,農業部公告第2032號的相關規定對公司生產的毒死蜱、三唑磷制劑類產品的生產銷售無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生產的毒死蜱原藥和三唑磷原藥主要銷售給制劑生產商用于復配成適用多種經濟作物的制劑類產品。公司境外客戶多為大型農化企業,其業務范圍遍布全球,可以根據其產品使用國政策復配成符合相關使用要求的制劑類產品;對境內客戶來說,前述政策在報告期內已開始執行,對公司生產的毒死蜱原藥和三唑磷原藥無重大不利影響。
綜合以上,農業部對于毒死蜱、三唑磷系列產品在蔬菜上的限制、禁止使用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如未來有關部門出臺與公司產品相關的其他農藥生產、銷售政策,可能對公司的產品銷售帶來不利影響。
4、主要經營品種銷售大幅下降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個別年份主要經營品種銷售大幅下降的情況,但不存在持續大幅下降的情形,主要為2016年度三唑磷原藥銷量下降63.30%,影響收入974.80萬元。
三唑磷原藥銷售下降主要系其原料市場供應緊張,導致整體供應量不足,影響了公司的正常生產。2017年由于三唑磷原藥原材料備貨充足,三唑磷原藥得以恢復正常生產銷售,其銷量和銷售金額均已超過下跌前的水平。
如未來市場再次出現類似情形或特定影響因素,可能對公司相關產品的銷售帶來不利影響。
5、貿易政策變動風險
2018年1季度,美國相繼公布了一系列對進口自中國的各類商品加征關稅的貿易保護措施。截至目前,相關征稅清單中未包含公司所生產的產品類別,未對公司的出口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隨著貿易爭端的持續進行,不排除美國或其他國家將公司生產產品類別列入加征關稅清單的情形。如發生該等情形,可能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一定影響。
6、主營業務毛利率波動風險
公司主要產品中,乙基氯化物、毒死蜱原藥處于同一產業鏈,兩種產品毛利率波動具備正相關性:2016年受美國毒死蜱禁用傳聞影響,毒死蜱原藥和乙基氯化物毛利率同時出現大幅下降;2017年以來因市場回暖,毒死蜱原藥和乙基氯化物毛利率均有較大幅度回升。
當市場緊俏時,乙基氯化物、毒死蜱原藥毛利率均較快上漲;反之,兩者毛利率可能同時下降,從而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二)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風險
1、環境保護風險
農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三廢”)等環境污染物。本公司一直注重環境保護,近年來大力發展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保證“三廢”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及排放標準,具備完善的環保設施和管理措施。
自2015年1月1日修訂后的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地方政府及排污企業的環保責任大大增強,加大了對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提升了地方政府及排污企業增加環保投入的積極性和必要性。隨著國家整體環保意識的不斷增強,未來可能出臺更為嚴格的環保標準,對農藥生產企業提出更高的環保要求。環保標準的提高需要公司進一步加大環保投入,提高運營成本,可能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帶來一定影響。
2、安全生產風險
本公司主要從事化學農藥原藥、制劑及精細化工中間體的生產,部分原料、半成品或產成品為易燃、易爆、腐蝕性或有毒物質。產品生產過程中涉及高溫、高壓等工藝,對操作要求較高。盡管公司配備了較完備的安全設施,建立了較完善的事故預警、處理機制,整個生產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發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排除因設備工藝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當或自然災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從而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稅收政策風險
1、出口退稅政策變化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收到的出口退稅分別為1,325.92萬元、661.31萬元、1,550.11萬元和892.03萬元。本公司出口產品的增值稅執行出口退稅政策,2014年公司大部分原藥、中間體出口退稅率為9%,2015年部分產品上調至13%;報告期內制劑出口退稅率為5%。公司與主要出口業務客戶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系,相關產品在議價時會考慮出口退稅政策變化因素,減少其影響程度。但如果出口退稅率下調,受已簽署合同的約束,短期內會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影響。
2、企業所得稅率變化風險
根據浙高企認[2014]08號文件,2014年10月27日,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資格有效期3年,公司2014-2016年度企業所得稅率按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15%計繳。
2017年12月15日,公司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取得由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核發的編號為 GR201733000904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效期3年,公司2017-2019年度企業所得稅率按高新技術企業適用的15%計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24號公告的規定:“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比绻磥砉镜母咝录夹g企業認定到期后不能順利通過復審,或者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發生不利變化,公司將不能按15%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從而對經營業績造成影響。
(四)募投項目風險
1、募投項目營銷網絡開拓的風險
募投項目營銷網絡開拓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競爭風險和管理風險。
(1)市場競爭風險
公司農藥產品擁有多項自主知識產權,并全部通過國家權威部門的檢測和認證,生產控制系統通過了多家國際一流企業的審計認證,市場前景廣闊,銷售情況良好。目前公司已與分布在全國20多個省市區的300多個經銷網點建立了合作關系,覆蓋零售網點近10,000個。公司強大的人才隊伍和精益求精的研發理念保證了公司農藥產品在技術、質量、品種及市場等方面擁有競爭優勢。
然而,目前及未來幾年,國內外農藥市場競爭會愈演愈烈,特別是國內農藥企業面臨著重新洗牌的可能。因此,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會給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帶來一定的壓力和風險。
(2)管理風險
隨著公司發展戰略的逐步實施,公司的經營規模迅速增長,特別是營銷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實施后,公司的資產、經營規模、營銷人員、銷售網絡將得到迅速擴大,對高水平研發、銷售、管理、財務人才的需求大幅上升,對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及時提高,組織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而及時調整、完善,各類專業人員不能及時到位并勝任工作,存在著因公司業務快速成長而產生的管理風險。
2、募投項目無法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
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于年產1,000噸吡唑醚菌酯及副產430噸氯化鈉項目、年產6,600噸環保型水基化制劑生產線及配套物流項目、加氫車間技改項目、營銷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上述項目的實施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經營規模的擴大和盈利水平的提升有著重大的影響。雖然公司對上述項目的市場前景進行了充分的論證,但競爭對手的發展、產品價格的變動、市場容量的變化、行業監管政策的變化、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營銷渠道的開拓等因素也會對項目的投資回報和公司的預期收益產生影響。若受上述因素的影響,募投項目無法達到預期收益,則會影響投資者的投資回報。
(五)財務風險
1、存貨安全及減值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的賬面價值分別為5,891.42萬元、5,561.34萬元和8,923.97萬元和8,401.57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重分別為25.68%、25.01%、28.40%和19.69%。
受上游石油化工行業波動、原材料市場供需變化等因素的影響,本公司存貨的價格出現了一定的波動。本公司已建立了嚴格的存貨管理制度,通過ERP系統規范了存貨的管理流程及核算方法,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要合理控制原材料和庫存量,并通過技術創新和工藝改進進一步控制了產品生產成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存貨并未發生大額減值情形。盡管如此,由于本公司期末存貨余額較高,且農藥產品對存儲、生產、運輸等環節要求相對較高,如果未來化學農藥產品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使農藥產品的價格發生非暫時性下跌,或產品發生嚴重滯銷,或出現管理不善等情形,仍將可能存在存貨減值的風險。
2、應收賬款發生壞賬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8,079.06萬元、7,800.19萬元、11,021.75萬元和16,094.13萬元,占流動資產的比重分別為35.22%、35.08%、35.08%和37.72%。
報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賬齡在一年以內的應收賬款平均占比為97.70%,賬齡結構較為合理且與本公司的信用政策相符;本公司的主要客戶多為國內外知名的農藥生產、貿易企業,經營規模較大且商業信譽良好,與本公司的合作較為穩定,報告期內未出現應收賬款無法回收的情形。盡管如此,隨著本公司業務規模不斷擴大,應收賬款的增長將進一步加大本公司的營運資金周轉壓力;同時,如果農藥行業或主要客戶的經營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也將進一步加大本公司壞賬損失的風險,進而對公司資產質量以及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
3、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為29,787.26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計,2017年度,公司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27.04%,每股收益為0.83元。若本次發行成功且募集資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凈資產將隨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實施周期,且短期內產生的效益難以與股本、凈資產的增長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資金到位后的一段時間內,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
4、折舊費用大幅增加的風險
預計2019年底,公司募投項目均可建成投入使用。募投項目投資金額較大,廠房設備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折舊費用將大幅增加,如果未來該等項目不能達到預期收益,公司凈利潤存在下降的風險。
5、匯率波動導致匯兌損失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的境外收入分別為16,048.90萬元、16,893.86萬元、24,770.80萬元和8,890.85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1.58%、29.55%、 31.51%和35.00%。公司的境外出口業務主要以美元進行報價和結算,匯率波動成為影響公司產品毛利率的因素。
報告期各期,公司匯兌損失匯兌收益明細如下:
單位:萬元
公司為應對匯率波動風險,通過與銀行開展遠期外匯交易、人民幣外匯貨幣掉期交易等方式以鎖定匯率。但匯率波動仍會造成公司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波動較大,影響公司經營成果的穩定性。
因此,公司面臨著由于匯率大幅波動而導致經營成果變化的風險。
(六)經營風險
1、管理和技術人才流失的風險
本公司經過十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特點的治理機制及內部控制制度并形成了一支具備豐富的行業知識、掌握相關專業技術和較好管理經驗的管理團隊。隨著公司規模的逐步擴大,公司經營決策、組織管理、內部控制難度將增加,存在著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人才不能適應公司發展新階段帶來的管理風險。同時,隨著行業競爭的加劇,如果公司不能持續保持良好的激勵制度和團隊工作環境而導致公司核心人員發生較大變動,將對公司的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2、研發技術人員流失的風險
優秀的研發技術人才對公司的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公司經過多年的經營,培養了一支研發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的研發技術開發隊伍,并逐漸加大了對優秀研發人才的引進力度。公司目前已建立了成熟的研發團隊,形成了完善的研發機制,制定了有吸引力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政策。但公司仍無法完全避免關鍵研發技術人員流失給公司持續發展帶來的不利影響。
3、核心技術泄密的風險
公司的主要核心技術是由公司技術人員在長期研發、生產實踐中形成的,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體現。公司已取得15項發明專利及多項非專利技術,上述技術是公司實現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為保護公司的核心技術,公司制定了嚴格的保密制度,但上述措施仍無法完全避免公司核心技術泄密的風險。
4、產品質量風險
2014年9月,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渭中民三終字第00236號”《民事判決書》對邵福林等自然人與公司及第三人劉功產品責任糾紛案件做出終審判決,公司共計向邵福林等自然人賠償118.63萬元人民幣。至2014年11月,該案已全部執行完畢。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農業生產和廣大民眾對農藥的要求越來越傾向高效、低毒、環保。公司作為專業農藥生產商,具備先進生產技術和完善的產品質量控制體系,但仍可能出現因經公司售出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導致農戶生產受損等情況。如出現上述情況,公司將可能面臨索償或訴訟風險,并對公司的商業聲譽、經營業績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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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
特此公告。
浙江新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